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Admin 2020-05-19

  7月26日,百色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通报会,向媒体记者、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介绍百色市检察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情况。

  百色市检察院党组对群众来信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要求两级检察院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控申工作会议,全面做好动员部署,班子成员深入基层院调研,强调工作落实,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将最高人民检察院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至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确保每一封群众来信都能得到及时依法处理,确保来信答复工作统一规范、不出差错。

  对于实名信访的逐件回复,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部门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7日内向信访人回复接收及分流情况。对于采用走访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回复是否受理的,当场给予回复,并记录回复情况;不能当场回复的,在7日内通过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回复信访人受理分流情况。对于采用网络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回复信访人。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的回复,按照有关规定,在迅速依法妥善处理的同时,采取适当方式立即回复信访人。

  检察机关表示,回复信访人时,采用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和用词,阐明法律依据和理由,杜绝生硬冷漠。对重大、敏感、复杂的信访案件,制作书面回复函,报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审批。承办部门在收到本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部门移送的信访事项之日起9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回复信访人;情况复杂,逾期不能办结回复的,报经分管检察长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需将延期信息告知信访人和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部门。

  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部门对移送本院有关部门的信访事项,每月清理一次,对即将逾期未办结回复的,进行催办;对超期未办结回复的,报分管检察长,并向承办部门负责人通报。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初步形成了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初步构建了办理群众来信的制度体系,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今年1月至6月,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收到群众来信186件,除其中23件无有效联系方式外,其余163件均在7日内完成程序性回复,7日内回复率达到100%;在3个月内回复办理结果127件,办结性回复率达77.9%;尚有36件还在3个月办案期限内,目前正在跟踪催办中。

(责编:庞冠华、周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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