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深圳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出
2850 2016-05-04
“真是太好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我比以前少缴了一万多元的税!”5月1日上午八点,一位何姓纳税人在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拿着一张崭新的增值税发票高兴地说。这也是“营改增”之后,大余开出的首张二手房交易的增值税发票,意味着税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5月1日是全国“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开始的第一天,上午八点钟,一位纳税人何某某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办理二手房交易。地税人员认真审阅了他所带来的资料后,开出税票后成功开出了第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何某接过税票和发票后激动地说,“你们五一放弃休假坚持上班,而且还这么快就给我办好了,太谢谢你们了!”。该纳税人营改增后,少交了税费一万两百元,成为我县二手房交易享受税改红利的第一人。截止上午12:30,县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共接待了6位纳税人,办理7套房产交易,共开具了7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共计增值税交易额1916833.6元,增值税额54091.03元,实现了“营改增”开票第一天的平稳过度,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赢得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