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行统一租房合同 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3110 2016-05-23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四项举措,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其中鼓励“购租并举”对于盘活存量有着积极意义。
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国务院常务会议共推出四项举措,分别从房源、公租房货币化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市场规范方面,给予住房租赁市场支持。具体如下:
一是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二是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三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