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助力促发展 服务群众铸和谐

Admin 2017-10-27

(原标题:司法助力促发展 服务群众铸和谐)


□金司轩明余

形式多样的精准普法,在全区上下掀起一轮又一轮的学法用法热潮;春风化雨般的关怀,使许多曾经失足的浪子重新找回了心灵的春天;专业细致的法律援助,将真情注入困难群众的心间;不断完善的人民调解,使一起起剑拔弩张的纠纷迎刃而解;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运用,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主题鲜明的党建活动,让队伍建设活力倍增……

深秋时节,走进芜湖市镜湖区,镜湖司法人情系稳定、守护和谐的深情服务,犹如涓涓细流,沁人心脾。据了解,近年来,芜湖市镜湖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作用,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走出了一条改革创新的“镜湖模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线,为建设经济实力最强、人居环境最美、社会秩序最好、百姓受益最多的“四最镜湖”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做“精”法治宣传营造育民氛围

“奉法者强则国强。” 2016年“七五”普法以来,镜湖区司法局作为普法牵头单位,按照“体现上级精神、形成镜湖特色”的工作思路,根据不同人群,精心组织,分类指导,努力营造育民氛围。

抓住龙头,大力实施法律进机关“素质工程”。区委、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各单位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同时,区法宣领导小组指导区人社局在全区范围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指导区委组织部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参加安徽省干部在线教育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迈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抓紧源头,大力实施法律进校园“基础工程”。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镜湖区司法局努力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依托的“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同时,该局还联合教育局、共青团等部门举办送法进学校专题法治讲座,开展模拟法庭、学法征文等各类学法实践活动。目前已开办法治课223堂、法治讲座64场、主题班会35堂,这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抓牢大头,大力实施法律进社区“暖心工程”。社区是普法宣传的一个重要领域,镜湖区司法局为进一步拓展工作,打造工作亮点,开展了律师进社区、法律援助进社区、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同时紧紧围绕社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另外,“七五”普法以来,镜湖区司法局在加强常规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该区当前法治教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创新思路,普法工作“亮点”频现。

亮点一:普法形式多元化。在宣传手段上以传统载体为基础,以新型媒体显特色。一方面以户外咨询服务、开办讲座、举办文艺汇演等形式为支撑开展普法活动,另一方面通过微博、微信、手机报、公交车载移动广告作补充,注重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媒体公益宣传。

亮点二:开展法治宣传助力精准扶贫活动。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利益,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该局利用“双联系”的契机,将法治宣传与精准扶贫有效结合。在走访的过程中,司法行政干警根据贫困家庭的特点逐户对《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残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宣传,教育和引导他们学法懂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表达诉求。

做“实”社区矫正 强化安民保障

王某是方村街道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曾因抢劫罪被判入狱。 2017年因患有疾病,王某获保外就医,转入社区服刑。随着服刑环境的宽松,王某小错不断,生活态度消沉散漫。

方村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严格依法纠正王某不良行为的同时,还与王某结成帮教对子,实施“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工作,给他讲生命的意义、生存的道理、生活的法则,还亲自带他参加社区服务活动,让他在服务社会中体验人生的价值。

近来,见司法所的干警不仅没有对他“另眼相看”,还把他当作兄弟照顾有加,王某渐渐地开朗起来,每个星期自觉到社区服务站参加公益活动,也有了收入,还主动向社会献爱心。

面对社区矫正这一新课题,镜湖区司法局始终坚持矫正安全与矫正质量一起抓、专业力量与辅助力量一起上、常态手段与信息监管一起用,开辟一条良性发展之路。

构建实战平台,推行“集约化”操作。司法所是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但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所人少事多,社区矫正许多工作难以落实。为解决这个难题,镜湖区司法局下定决心建设区社区矫正中心,将调查评估、报到登记、信息采集、集中教育等大量工作纳入中心,充分利用这个“实战平台”,实行“集约化”操作管理。如今,在镜湖已经形成了区社区矫正中心与司法所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

丰富矫正措施,增强“社会化”力量。组织矫正人员按时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是社区矫正基本措施。为将社区矫正两个“八小时”要求落到实处,镜湖区坚持每月在区矫正中心开展集中教育的基础上,一方面利用社会资源加强学习教育,定期组织重点矫正人员开展进监所专题警示教育,让他们切身感受到“高墙”内外服刑的巨大差异,切实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另一方面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依托实体公司创建“农耕公社”社区矫正社区服务基地,组织矫正人员集中开展社区服务,丰富了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措施,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充实工作力量,打造“专业化”队伍。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制度,必须专业人干专业事。一方面及时成立镜湖区社区矫正中心,通过公务员招考、政法干警定向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另一方面加强执法辅助力量建设。目前全区共有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达100多人,其中包括老教师、老党员、老干警等一批五老人员。至此,以执法工作者为核心、专职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形成了。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局社区矫正中心登记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共计315人,其中缓刑人员306人,假释对象2人,管制对象2人,暂予监外执行对象5人。而各项工作措施的扎实有序推进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可查、轨迹可控、全程监管和安全稳定的目标。

做“细”法律援助 助推民生工程

“没有法律援助,像我们这些文化少、没钱没权的农民工,正常的合法权益恐怕都受不到保护,更不用说能拿到这么多的赔偿金了。 ”法律援助受援人丁某感慨地说道。丁某曾是镜湖区一家企业的员工,后来遭遇无故解雇,他多次要求单位给予补办各项社会保险,但均遭拒绝。无奈之下,他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镜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该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受理,向其提供法律援助,安排律师为他代理案件。经过法援律师的努力,丁某最终获判胜诉,如愿拿到了自己的补偿金。

丁某的成功维权只是镜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的众多案件之一。为了能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让弱势群体求助有门,维权有路,镜湖区司法局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区、中心(街道)、社区“三级”组织网络服务体系,明确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搭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使困难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法律帮助。

在建立健全“三级”服务体系的同时,镜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还不断降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将征地拆迁中矛盾突出、具有代表性的个案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将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军属、未成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尽量减化流程,降低门槛,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我们在完成计划任务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和服务能力的提升,严格做到办案零收费,努力实现服务零距离、群众零投诉。 ”镜湖区司法局副局长张冰介绍说。

正是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镜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多项举措并推,为民生工程做足了保障。在案件管理上,实现全案全流程全覆盖。指派实行“点援制”和分类指派,激励办案人员的责任心,确保办案人员业务素质过硬。配备专门的案件质量监督员,定期督查,加强培训,指导到位。通过案卷互查互评、案情讨论分析、受援人回访调查等切实保障质量监管无死角。在政策宣传上,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通过开展户外咨询服务,发放民生工程告知书、分发订制小礼品、宣传典型案例等营造氛围,以多元化法律援助宣传手段占领阵地。在窗口服务上,12348值班全面升级,形成法律援助值班特有的“镜湖模式”。派驻专职法援律师进驻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天候值班;区管十二家律师事务所每自然月确定一个责任所,轮流派驻社会律师到区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全天值班,接受广大市民有关法律方面的各项咨询,提供专业解答,并向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代书、代理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

今年截至发稿,镜湖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6件,已结案423件,结案率92.8%;诉讼类案件406件,占比89%;刑事案件177件,占总案件数34.50%。已投入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项资金53万元,超计划数16.2%。共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咨询合计3026人次,初步实现了由“应援尽援”向“尽援优援”的跨越。

做“大”人民调解 加大矛盾调处

为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镜湖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狠抓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专业化调解组织建设。目前镜湖区现有中心(街道)、社区调委会6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4个,法院调解室1个,专职调解员80名,个性化调解工作室9个,培育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名,人民调解专家库调解员12名。今年年初,为了推行“典型带后进”的工作方式,镜湖区司法局通过让先进的调解员现身说法,贴近工作,查看案卷,讲评典型案例,在全系统广泛掀起了“比学赶帮超”的热潮,进一步加大了调解力度。其中,方村街道人民调委会调解员腾道云被推荐为省人民调解协会理事,滨江社区调解员郑荣兰获得了市巾帼模范荣誉,荆山调委会房兵被邀请在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会上作为调解专家进行讲课。

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去年6月根据《镜湖区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镜湖区司法局劝退和辞聘了一批责任心不强的人民调解员,同时,又快速补充新的人民调解员,全年两次从退休的公检法干警、退休的社区主任中选聘人民调解员。该局经过面试、笔试,20名新的调解能手走上了调解岗位。

开展“双轮驱动”助信访、促征收活动。为了发挥调解在征迁工作中的作用,镜湖区司法局专门召开动员会,鼓励人民调解员积极投身到征迁活动的主战场,并将调解能力强的人民调解员的手机号码、照片公示上墙,贴近征收户进行服务。同时开展访调对接工作,让人民调解进驻区信访局开展接待上访群众工作,并要求人民调解员对于能够当场解决的案件当场解决,对于短时无法解决的案件做好记录,日后研判进行调处或者反映。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镜湖区共调解各类案件939件,其中书面案件593件,口头案件346件,司法确认案件9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调解涉及金额629万元,防止群体上访10件135人次,排查纠纷323起。基本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中心(街道),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调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优势和作用,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做“强”依法行政 严把决策审查

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镜湖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并聘请了由7人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在镜湖区司法局(法制办)的安排和引导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区政府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经济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坚持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坚持重点项目充分论证。制定的《镜湖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要求凡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均须经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部门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财政预算评估等程序,促进了行政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

坚持民生工程听证制度。镜湖区按照“民生实事民做主”的原则,对实施的民生工程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拥护,真正做到了民生实事由民做主。2017年8月,镜湖区司法局(法制办)主办了房屋征收案件研讨会,邀请了芜湖市政府法制办、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镜湖区人民法院、鸠江区人民法院和镜湖区政府法律顾问等专家人员参会,就房屋征收决定阶段、房屋征收补偿阶段和房屋征收涉诉阶段存在的13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进一步规范了镜湖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各个流程,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保障了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实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为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进一步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镜湖区政府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规则》,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制定程序、遵循原则、制定体制、备案审查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仅2016年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8件。对于收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法制办一般都向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并且邀请相关部门和政府法律顾问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对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在此基础上结合其他地区的先进做法,对草案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的平均采纳率达到80%以上。

做“好”队伍党建 彰显亲民本色

“一名党员,一盏灯;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加强班子和队伍党建是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的关键。据镜湖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徐雪冬介绍,为了加强队伍党建工作,镜湖区司法局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出台了整改措施,如今该局呈现出干实事、树形象、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抓认识,提高抓党建工作的自觉性。面对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情况,该局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骨干带动作用,多次学习研究上级有关党建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方案,制定推进措施,完善了司法局党建工作制度,分析党建形势,解读上级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去年局机关支部和老干支部都按要求完成了换届选举,把德才兼备的党员选到领导岗位,做榜样,树标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抓结合,促进业务工作创新发展。把党建工作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党员干部带动全系统人员想事、干事、干成事,在各项业务工作上建机构、搭平台、增措施、求实效,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绩;在利用好传统宣传媒体的同时开拓创新,于去年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网站、微信、QQ群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特别是利用LED滚动电子屏发布业务职能、办事流程、法律法规等,让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有力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努力把法律援助做成政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高质量、全方位、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在社区矫正工作上实现了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任务目标化、教育矫正人性化、接收管理链条化的“四化”目标,有效避免了脱管漏管。积极引导全系统法律服务人员围绕中心工作,围绕服务民生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抓作风,树立良好党员形象。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于重大问题都经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使班子做到了思想一致,目标一致,步调一致,言行一致,走上了“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实实在在干事”的为官之道,形成了一个带领全系统干警争创一流业绩的强有力的“龙头”。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为全局干警树立了榜样,业务精,风气正,干劲足,形象好,是广大人民群众对镜湖区司法局的一致评价。“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站在新的起点上,镜湖区司法局局长程金明表示,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支持下,继续秉承服务与创新的工作理念,以一流的窗口、一流的队伍、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铸就一流的司法行政品牌,为建设“四最镜湖”再添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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