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全力做好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办理工作

Admin 2017-11-10

  及时处理案件。接到上级转件和群众举报线索时,及时通知分线领导、相关乡镇和部门办理,坚持“四个第一”原则(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在规定时间上报转件单位并回复举报人;相关分管领导、挂联领导作为第一领导主动参与,相关主管部门作为第一部门全程参与信访件办理),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管辖、谁负责”要求,抓好环保信访案件办理。

  规范办理流程。接到市环境保护督察组(市信访局)转办件后,30分钟内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再转县级责任领导、县级相关部门、相关乡镇办理;一周内不能彻底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并由责任单位起草办理情况报告,经责任领导审核、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按程序报审,所有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必在4日内办结并上网公开。

  严肃工作纪律。县信访总值班办公室(信访局)负责综合协调,及时承接上级转办件,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并转发到各乡镇、各部门办理。县目督办、监察加强信访办理督查督办,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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