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不得擅自处理随信寄来的钱款等物品

Admin 2017-12-03


  据人民日报报道 国家信访局日前在其官网发布《国家信访局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结合当前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下的办信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对2005年制定实施的《国家信访局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规则》在工作原则中增加了“公开透明、便捷高效,方便群众、接受监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内容。

  此外,《规则》对群众来信的保密工作作出规定,办信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内容,不准擅自将信件带出机关。同时,《规则》还要求办信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来信,不得擅自处理随信寄来的钱款、有价证券等物品。办信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来信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据介绍,这次修改进一步明确了特殊信件(主要包括汇款单、包裹以及随信夹带的钱款、物品和部分重复来信、内容不清信等)的处理方式,强化了对信访事项的日常督办责任,重申了保密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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