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六措并举"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Admin 2017-12-26

泸水县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把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作为畅通信息渠道、沟通干群心声、集中群众智慧、改进机关作风的一个重要载体,通过六项措施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了及时妥善解决,为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全面清理信访积案。县委、县政府要求信访部门要组织力量,对长期形成的信访积案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分析积案产生的原因,积案的类型,提出解决积案的方法,研判妥善解决积案的影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属于“三跨三分离”的信访积案,由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解决;属于各乡(镇)的及时将清理任务交给各乡(镇);属于县直部门的,转交部门限期办理,要形成解决问题的强大合力。

二是认真排查信访隐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集中的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等热点方面和部门,对可能出现而没有出现的信访隐案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要通过信访隐案的排查化解,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对那些对待群众诉求推诿、敷衍、拖延不办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那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感情的,要严肃处理责任人。

三是重视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贯穿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要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综治维稳、群众组织和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及时汇总摸底排查情况,分门分类对矛盾纠纷进行逐一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充分了解掌握问题的现状、性质和可能引发的后果,深入分析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矛盾,并提出具体有效的化解调处方案。要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部署、泸水扶贫攻坚工程的实施以及重点项目的推进,全面、深入分析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按照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和“县里要摆平”的要求,力求就地排查、就地化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推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落实信访部门的责任,落实责任部门的责任,严禁推诿扯皮,忽视问题的解决。严禁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

五是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保障改善民生力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改进工作作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信访积案、隐案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把群众工作触角延伸到家家户户。充分发挥新闻宣传、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军人的作用,运用道德、习俗、伦理的力量,疏通情绪,调节关系、化解纠纷、维护稳定。

六是及时督办来信来访。县委派出的督导组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及时转交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办理,提出办理时限要求。要加强跟踪督查,及时反馈,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讼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督导组做好当面的解释工作,不予登记。对越级上访的,各级督导组不支持、不登记、不转交。督导组不直接参与信访问题的解决。(程晓玲)

上一篇:中国现代史
下一篇:新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