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院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 做到来访有接待、
1246 2018-12-14
原标题:让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作用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习主席指出,要“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强调“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隐身人’无处藏身。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群众监督是外部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必须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使其与党的自我监督同向发力。
提高对群众监督的认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如果说党内监督是我们党政治生活中的一种自我净化、自我省察,群众监督就可以说是我们党自觉坚持的一种外在审视。高度重视群众监督,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在实践中,却存在一些错误认识和做法。有的认为群众监督无关痛痒,强调自己身份特殊,没有必要接受群众监督;有的一提起群众监督,就认为是群众挑毛病、找茬子、捅娄子;有的口头上很重视,言必谈“欢迎群众提意见”,但行动上并没有什么务实举措,等等。必须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充分认清我们党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以及群众的监督,是每一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义务;充分认清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天经地义;充分认清强化群众监督,既是严格要求, 也是关心爱护, 目的是使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从而增强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诚心诚意地接受监督。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各种渠道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群众监督创造良好条件,是强化群众监督的重要前提。推动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对于干部选拔、重大决策、工作过程等党务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应最大限度地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鼓励群众监督,促进群众参与,欢迎群众批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深入群众当中,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虚心向群众请教。多去那些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沉下身子,同群众“身挨身坐、心贴心聊”,疏通下情上达的渠道,面对面地接受群众的有效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善信访举报制度。一方面巩固传统“阵地”,设立信访举报信箱、党风政风监督热线、群众来访接待室等,落实领导干部接待日、群众来信来访承诺制度, 对那些群众监督渠道不畅通, 又出现问题的单位, 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另一方面,大胆创新方法途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设更加便捷、高效的网络举报平台,方便广大群众监督。
完善群众监督保障、落实制度机制。使一种监督真正具有威慑力,需要健全的制度机制来保障。一方面必须赋予监督主体相应的监督权力,使其能够理直气壮地参与监督;另一方面,对监督主体的行动给予足够重视,对违纪违法的监督客体进行严厉制裁,使监督主体真正感觉到自己的监督管用。通过加强信息公开、畅通渠道,明晰对群众监督回应的权责,以制度建设厚植群众监督的基础,扩大群众监督的空间。各级党政机关应当为提供问题线索、检举揭发腐败分子的群众严格保密,对干扰妨碍群众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保护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的落实机制。以适当方式向监督主体反馈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群众监督查实的典型问题,适合公开的案例,应利用多种媒介通报或曝光,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监督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