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三个信访”建设成为办信工作的新遵循

Admin 2018-12-21

“做好办信工作是保持党和政府同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体现,群众来信的回复时间和质量直接关系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评价。”亳州市积极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在坚持应复尽复、能复则复,视情况进行个性化回复的原则基础上,在来信登录、事项办理和结果反馈环节,要做到“件件有痕迹、有着落、有回音”,将参与权、评价权交给群众,对群众不满意的要进行分析,加强回访或督办。同时,将办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推进诉访分离和内部规范性制度。

积极推行“阳光信访” 提升办信公信力

亳州市通过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了纵向联通省、市、县、乡四级,横向联通市、县级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部门。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互通互联全覆盖,形成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回复的工作机制,已将全部办信业务纳入网上流转,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群众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努力用好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办信工作效能。

着力推进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建设,还先后开通了手机信访和微信信访,积极引导群众多上网、少走访,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2017年以来,亳州市共受理网上信访总量为3590件。

为了进一步推进“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应用,今年以来亳州举办了5期全市信访干部培训班,每期培训班市直、县区、乡镇等200多名信访干部参加培训,多次邀请省、市业务专家进行授课,大大提高了市、县区和乡镇信访干部的业务水平,同时也使参学人员深刻认识到网上办理信件时效和规范的重要性。按照国家和省局的要求把来信登记录入、受理、办理、督查督办、公开和评价等环节全部网上流转。

把包括涉法涉诉、重复来信在内的每一封群众来信都在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中留有痕迹,以便跟踪督办、统计分析和群众查询;要对不同类型的群众来信区分处理,诉求类来信及时转交有权处理部门,揭发举报类来信按规定转交纪检监察部门;群众来信办理情况和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开,以公开促进公正,接受群众查询和监督,以此倒逼责任落实,真正做到事要解决。

让法定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法治信访”的基本遵循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类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不断涌入信访渠道,其中不少情况复杂、利益交织,化解难度较大。法律是社会利益关系的最大公约数,只有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才能有效协调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得到信访群众和社会公众的认可。亳州市积极推进“法治信访”建设,努力把法治作为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明确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信访工作职能边界进一步得到厘清,信访部门一律不受理、不转送、不交办应依法定途径提出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类信访事项,并明确告知、引导信访群众向有权处理机关反映诉求。

访诉分离是推进法治信访的一个重要基础,但并非简单的“一分了之”,群众表达诉求的“信访大门”也并非越开越小,而是越开越多、越精细。

办信工作人员对来信事项进行甄别后:属于信访部门受理范围的,转由有权处理机关受理和办理;属于适用司法及其他法律渠道解决的,告知来信人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分类处理问题。

办信工作中办信工作人员还将按照法定途径优先原则,进一步厘清信访工作职能边界,推动信访工作回归本位。进一步理顺信访部门与职能部门的关系,强化职能部门解决各自领域信访问题的主体责任。

严格实行“双向”规范 打造“责任信访”

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是认真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工作责任的落实,能充分调动有权处理部门履职尽责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利于整合有权处理部门和配合单位的工作资源,形成破解难题的工作合力。

今年以来,亳州市正积极推动“责任信访”和“三位一体”包保责任制建设,不断强化信访部门协调督办职责,压实有权处理部门解决问题的主体责任,力求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亳州市一方面在依法规范信访工作,严格遵守信访业务规则、流程、机制,严肃信访工作纪律。另一方面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增强群众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依法、有序反映合理诉求。

(责编:刘颖、金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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