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群众身边腐败 重在提升排查能力

Admin 2017-10-15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全面集中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线索、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工作,是推动农村基层综合治理、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目标的重要举措,而如何拓宽排查问题线索渠道,则是决定此项工作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应在“四个着力”上下功夫。

  着力从信访举报中梳理排查。积极发挥信访主渠道的作用,抓紧抓实抓细抓牢信访举报信息的受理、核查和沟通工作,不断完善信访举报机制,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畅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从信访举报中对农村基层违纪违法线索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研判、比对、汇总,从中梳理出问题线索。

  着力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中筛选排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镇(街)派驻村(居)联系群众工作组进村(居)驻点,深入群众中摸排,发动群众参与,争取群众支持,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账表、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明察暗访等,从中筛选排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着力从“三员”队伍中进行摸底排查。充分发挥农村基层“三员”(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员、村纠风监督员)作用,鼓励“三员”挖掘相关线索资料,将线索排查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力求做到不留死角,擦亮农村基层“眼睛”,变线索被动接收为主动发现、深度挖掘,摸底排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着力用足用好“八个渠道”全面排查。通过巡查、暗访、“两代表一委员”、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村务监督委员、农村通讯员、信访举报“八个渠道”,明确“听、谈、访、查”的工作方式,及时收集各类信息。即通过听取被巡查县(市、区)、镇(街)纪(工)委,对辖区内涉及巡查工作重点的线索情况汇报;约谈镇(街)、村(居)、组各级党员干部、群众和村民委员会监督员;在信访部门提供举报线索的基础上,进村入户,上门走访举报人或相关知情人等,确立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做到对各镇(街)、村(居)存在的问题情况了如指掌,织牢织密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网络,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动态化监督。

  (陈厚辉 林良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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