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群众来信“求极致” 常熟市检察院开展“新时代检
455 2020-07-03
1981年6月11日、7月22日,本报刊登关于农村非法取出节育环问题的5封群众来信,受到胡乔木同志的重视,并给陈慕华同志写信,希望引起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1981年夏季,我从一些地方群众来信中发现,农村实行联户计酬、包产到户责任制后,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新的情况,许多地方计划生育工作放松了,有些地方出现非法取出节育环的现象比较严重。福建省有64个县,每个县都有7、8个人专门干为妇女私取节育环的事。由于不懂科学、不讲卫生,经常造成严重后果,甚至有的妇女为取环被人将子宫、肠壁刺穿,引起腹膜炎死亡。湖北省利川县有的公社私取避孕环的妇女达3、400人,有一个大队上环80多人,其中80%的人取了环。四川省情况更严重,有些地方出现专以取环骗钱的“钩钩匠”,取出一个环收几十元至上百元,其中彭水县62个公社有2/3的公社发现有非法取环的情况;秀山县钟灵公社有几个大队育龄妇女中所安放的节育环全部被私取。由于某些人非法私自取环,牟取暴利,残害人命的情况,在各地屡有发生。
贵州省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兴隆区5个公社被非法取了环的有600多人,取环后当年怀孕的有508人。从来信看,农村人口出生率已呈回升的趋势,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后果会更严重。我当时做编辑群众来信工作,认为这个问题是件大事情,就选编了3封来信:《不能让破坏计划生育的人逍遥法外(两封信合为一个标题)》、《非法取环造成了死亡》,并配发短评《要坚决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人》。文中指出:“目前,在我国农村一些地区私自取环的事情屡有发生,并有继续蔓延之势。特别是出现了一伙以骗取钱财为目的非法取环的坏分子,极力煽动妇女取环。他们的这种行径严重地破坏了计划生育工作,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甚至造成了人身伤亡,必须引起各地有关部门的严重注意,坚决予以打击,依法惩处。……”
文中强调:“计划生育关系到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如果我们对破坏分子的这种犯罪行径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听任他们胡作非为,那么,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就会受影响,曾经做过的工作也会前功尽弃。党的各级领导部门负有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的责任,应采取有力措施,制止非法取环事件的发生与蔓延。各级司法部门对那些以骗取财物为目的非法取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坏人,要坚决依法给以严厉惩处。”
总编辑杨西光、副总编辑胡沙看到排出的清样,都认为很重要,要求马上在《读者来信》专栏上发表(6月11日刊出)。过一段,我又选了两封来信:《认真采取措施刹住非法取环风》、《医务人员破坏计划生育应从严处理》(7月22日刊出)。
胡乔木同志看到本报刊登的来信十分重视,7月23日给陈慕华同志写了一封信,原文如下:
慕华同志:
昨天《光明日报》所载农村非法取出节育环的两封来信附上,这事想你早就知道了。该报6月11日就登过三封同一问题的来信,可见这一现象已颇流行,不限于少数地区。由于今后若干年内人口自然增长率将达到新的高峰,又值农村在推行生产责任制(这完全正确)后,原有计划生育办法一时难于适应,取环风在这一背景下很可能继续扩大,十多年计划生育的成就正面临严重危险。我只是从报纸上看到一点片段,不了解全面情况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采取的对策。因为觉得这是一个重大的问题,所以请你根据情况考虑是否有必要由国务院针对目前出现的新问题(包括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的新问题)明令规定严格而妥善的处理办法。如认为需要,并请考虑将此信转紫阳、万里同志一阅。
敬礼
胡乔木
7月23日
注:紫阳、万里同志已圈阅。
过几天,即7月31日,胡乔木同志又就此事专门同陈慕华同志谈了一次话。谈话内容《纪要》如下:
对于有些地方非法给妇女取出节育环问题,看能否正式公开发一个通令制止。这件事单靠司法机构和计划生育两个渠道去管还不行,司法机构力量有限,计划生育机构在农村比较孤立。应该由政府正式通令制止。对这种破坏计划生育,危害妇女健康,敲诈钱财的做法要严格处理。当然,这还只是消极的一面,计划生育面临的问题还不能解决,原因是农民要多生孩子。因此,政府发这个规定,除禁止非法取环外,还要规定农村无论实行什么类型的责任制,都要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农村实行责任制很好。但是对于跟着发生的问题,如小学教育问题、计划生育问题,还没有明确规定。
现在有70年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前功尽弃并且面临人口大膨胀的危机。不作出几条规定,会像四川这次发洪水一样,要冲决堤坝。人口大膨胀,问题很严重,很危险,将来大批的人无法受教育和就业,会动摇社会的基础。
什么是人口问题上的左?过去认为人多好办事,越多越好,才是左。
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口号不能变。有了告党员书还不够,我根本的主张是由中央和国务院作出正式决定,特别说明实行各种责任制后不允许影响计划生育。可以是很简单的几条,但要很明确。我知道紫阳同志会支持的,万里同志也会支持的。请你向万里同志建议一下,由中央、国务院作个决议,因为去年公开信是个号召。第二,要制造点舆论,找人写文章,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影响大一点,请《人民日报》写社论,宣传党的政策。
不要停留在议论,要做出实际成果。
第二天,即1981年8月1日陈慕华同志给中共中央办公厅写了建议:
最近乔木同志就计划生育工作给我打过电话、写过信、谈过话,提出了一些十分重要的意见。建议此件印白头文件,加发计委、农委、计生委。